IP形象是什么?所有的形象都叫做IP吗?
2016年以来,很多人都在谈论IP,尤其是从事娱乐行业、广告营销、品牌企业的人。好像一夜之间大家都在围着IP转。
不做IP营销,就好像失去了一个竞争的机会。如果不提IP营销,似乎所有的广告公司都会失去很大一部分业务板块。如果不谈IP,这些人似乎没有与时俱进的机会。
但是真正让大家解释什么是IP,能解释清楚的人并不多。说的人无知,听的人糊涂。他们连IP是什么都不知道,也不敢问,怕别人觉得他们落后,从网上查资料也没有明确的答案。
企业为了做而做,最后结果没有达到预期,因为要打肿脸充胖子,和外界合作是一件乐事。造成这一切不好结果的原因是大家根本不理解IP的意义和切入点。下面详细说说如何正确理解IP。
首先,并不是所有的形象都叫做IP,IP字面上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,意思是知识产权。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,也是一种智力成果。这里特指娱乐方面的知识产权(我认为这种解释是不负责任的)。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小说、影视剧、游戏、音乐等载体发展起来的一种人格化形象。同时,它具有交互性、可扩展性,能够在情感上与人产生共鸣。
比如说到孙悟空,我们都知道它是妖魔化的化身,神奇、调皮、可爱,而不是单纯的猴子;提起熊本熊,大家能想到的是胖乎乎、可爱、廉价、难以捉摸的印象;提到小猪配奇首先想到的就是像吹风机一样的脸。然后说:我是配奇,这是我的弟弟乔治。
很多企业误以为动漫形象就是IP,或者IP营销的时候只在乎外在形象,却忽略了IP可以带来流量是因为这些形象背后有大量的个性设定和用户情绪。连IP都没有形象。比如“双11”就没有一个很具体的形象。但是,全国人民都知道,“双11”是一个全民购物狂欢日。打折、促销、各种营销活动是那天大家都在讨论的话题。这也是IP,甚至是超级IP。所以形象只是IP的具象。如果一个IP只有美好的形象,那就不能叫IP。IP是一个有影响力的形象。
IP也不是小说,不是游戏,不是电影。这些都是可以帮助IP实践的载体和渠道,因为只有通过这些载体才能将人格化传达给用户。另外,IP内容具有很强的延展性,企业与IP的合作也是延展性的一部分。只有帮助IP创造内容,与粉丝产生共鸣,才能更深入地触达粉丝,提升品牌力。